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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票金額開錯了?別慌!
根據台北國稅局說明,當營業人發生發票誤開情形時,主要有以下二種補救方式:
方式一:收回作廢
適用時機: 消費者尚未離開或可聯繫上時。
操作步驟:
- 收回誤開之發票收執聯。
- 在收執聯與扣抵聯註明「作廢」字樣。
- 重新開立正確金額之發票交付消費者。
- 電子發票需將作廢資訊傳輸至平台存證。
方式二:主動報備
適用時機: 消費者已離開,無法追回發票時(常見於B2C交易)。
操作步驟:
- 於檢舉或稽查前主動申報。
- 檢具申請書(載明字軌、正確金額、事由)。
-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稽徵機關報備。
案例分享:99元變9,999元
某餐廳員工因POS機操作不慎,導致稅金大增100倍。官員指出,若遇到此類情形無法收回發票,務必及時報備,以免面臨沈重稅負壓力。
報備更正的免罰標準
| 項目 | 規定內容 |
|---|---|
| 免罰次數 | 每家營業人一年之內,最多可適用三次免罰。 |
| 罰則條件 | 從第四次開始不再適用免罰規定。 |
| 法律依據 | 《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》 |
依 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》第 24 條 及相關規定辦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