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業人誤開發票 二方式補救

「開錯發票怎麼辦?搶在裁罰前完成補救的黃金流程」

· 稅務新知

營業人誤開發票補救指南:兩大處理方式與免罰規定

當發生發票金額誤植且無法收回時,營業人可主動向國稅局報備,掌握一年三次免罰機會以避免負擔鉅額營業稅。

發票金額開錯了?別慌!

根據台北國稅局說明,當營業人發生發票誤開情形時,主要有以下二種補救方式:

方式一:收回作廢

適用時機: 消費者尚未離開或可聯繫上時。

操作步驟:

  • 收回誤開之發票收執聯。
  • 在收執聯與扣抵聯註明「作廢」字樣。
  • 重新開立正確金額之發票交付消費者。
  • 電子發票需將作廢資訊傳輸至平台存證。

方式二:主動報備

適用時機: 消費者已離開,無法追回發票時(常見於B2C交易)。

操作步驟:

  • 於檢舉或稽查前主動申報。
  • 檢具申請書(載明字軌、正確金額、事由)。
  •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稽徵機關報備。

案例分享:99元變9,999元

某餐廳員工因POS機操作不慎,導致稅金大增100倍。官員指出,若遇到此類情形無法收回發票,務必及時報備,以免面臨沈重稅負壓力。

報備更正的免罰標準

項目 規定內容
免罰次數 每家營業人一年之內,最多可適用三次免罰。
罰則條件 從第四次開始不再適用免罰規定。
法律依據 《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》

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》第 24 條 及相關規定辦理。